“流行”有时候是一件害人的东西。比如,今年流行蓬蓬裙,去年流行里边短短的、外边有透明长纱的裙子,前年则流行碎花长裙。今年,如果你穿了碎花长裙,相当于给自己的着装打上了标签——这是前年的衣服啊,今年是不流行的。因此,跟着流行趋势穿衣服并不怎么靠谱。我的朋友——时尚杂志的编辑指导我:“最好的穿衣方式是穿出自己的风格和韵味来。要知道,有些衣服啊,即使它再流行,也是不适合你的!像你这样一个连嘀嘀打车都不会的人,还是穿得经典一些更靠谱!”
对我来说,最钟爱的服装是旗袍,觉得它是最不会过时、永远经典的款式。如果某个品牌的设计师把旗袍做了过多的修改,那它就不是旗袍了,而只是“中式服装”而已。日常穿的旗袍款式的变化不大,莫过于衣襟长点、短点,有袖和无袖的区别。一般来说,有袖的旗袍衣襟短,在膝盖以上;无袖的旗袍衣襟长,可以遮住膝盖。仿佛是这里露出来得多了一些,其他地方就要多遮住点,总是要含蓄和释放结合得恰到好处,哪个多了、哪个少了都不好。这和旗袍的领子收得紧、开叉却高是同一个道理。
去年夏天,我的衣橱里多了三件旗袍。其中,两件是刚入夏的时候买的,另外一件却是十年前的。十年前的衣服略瘦了一些,拿去旗袍店里让裁缝改了改,又可以穿了。三件旗袍让整个夏天都变得妩媚和有风情了:穿上旗袍,我觉得我该去蛋糕店里买蛋糕,而不是去熟食店里买鸭脖和鸡爪;路边摊上的茉莉花开得更香;连去街对面的店里打印标书老板都主动给我打折……
要说三件旗袍里我最喜欢哪一件?是十年前的那件。素雅、简洁,平时逛街或者在办公室里穿一点也不觉得隆重。
去年夏天,十年前的同事聚会。这些同事在一起的时间很久,大多共事了八九年的时间,分开也有三四年的时间了。连想都没想,聚会当天就穿了十年前的那件旗袍。刚见面少不了寒暄一阵子,等坐定了,云增打量着我说,“嗯,身材保持得不错,这身衣服也不错!不过啊,你这件衣服就算再好看吧,也不能一穿穿十年呀!”然后大家就哄笑,“楼下就是商场,云增去给买件新的!”“就是为了见你们,才穿这件的。”我说。
当然,我可以穿另外两件中的一件来聚会。不过,穿了新衣服的我,你们可还能想起十年前的样子?穿着过去的衣服,是不是仿佛会觉得我们还像从前一样在一起?唉,故人不懂我的心思,算是对牛弹琴了。
聚会结束之后,在家附近的点心店里买点心当第二天的早餐。等待结账的时候,旁边有个女孩子朝我笑了笑,“不好意思啊,你这件旗袍是在哪里买的呀?真好看啊。”衣服是在哪里买的?我还是第一次被陌生人问这个问题。“在北四环的华堂,不过那个品牌现在不在那里了,应该在百盛还有。”我说,“但是,这一款是十年前的了,现在估计没有了”。“这样啊,那应该是买不到了。”她有一点点遗憾的样子,然后就去买她需要的东西了。
精心穿了一件衣服来见故人,故人不欣赏,却被路人欣赏了,也算是聚会的一个小插曲吧。不知道为什么,去年没有想起来记录这件事,今年却想把它写下来。就像我们有时候,会莫名其妙地想念另外一个季节才会盛开的花,会莫名其妙地想念一座没有去过的城市,也会莫名其妙地想起过去某个时间发生的某件波澜不惊的小事。也许,也没有那么莫名其妙,仅仅是又到了穿旗袍的季节。 |